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6-07-09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部署要求,紧紧锚定教育强国和黑龙江省高教强省建设战略目标,聚焦“十五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全省高等教育工作者开展系统性、前瞻性研究,为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具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二)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申报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有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

(四)以往承担的省高教学会课题必须已经结题,课题无故流失或未结题者原则上不能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一)课题选题应紧密围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的研究方向,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和应用导向。

(二)申报课题原则上应在1-3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算起。

(三)课题组成员总数不得超过9名。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存在在研未结题课题的人员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课题。非主持人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申报2项课题。特殊情况需作出书面说明,并经申报单位盖章批准。鼓励跨学科、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四)课题申请者必须为省高教学会会员单位或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必须为黑龙江大学在职、在编人员。离退休教师、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五)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研究内容要具体明确,避免空泛笼统。

(六)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或其他厅局级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内容基本相同的课题不得多头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课题申请者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可另加附页。《课题论证活页》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及单位身份的信息,否则不予评审。其中课题组成员填写的内容要经过本人同意。

(二)单位审核

主持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资格、材料真实性、选题价值和研究方案可行性。符合要求且同意申报的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课题。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2026年8月24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主楼C座309,逾期不予受理。

(1)《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在左侧单独装订);

(2)《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在左侧单独装订);

(3)申报单位《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电子版材料2026年8月24日前打压缩包发送至邮箱:yxm@hlju.edu.cn,压缩包及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6年度课题申报”,逾期不予受理。文件命名规则:

(1)《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Word版和Pdf版,文件命名为“指南编号+姓名+申报书”,如:1-1牟丹妮申报书;

(2)《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Word版和Pdf版,文件命名为“指南编号+姓名+论证活页”,如:1-1牟丹妮论证活页;

(3)申报单位《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Excel版,文件命名为“单位+申报数量+‘十五五’规划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如:政府管理学院xx项“十五五”规划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四、组织安排

省高教学会将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附件6),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课题进行评审,经会长会议审核后予以批准立项,并及时进行公示,最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达。

五、结题要求

(一)《课题开题报告》(附件5),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二)研究工作大事记,包括从课题开题、研究过程到结题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工作事项材料,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三)结题成果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包括课题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主要研究方法、基本观点或结论、创新点及突破点、成果目录、成果的应用及推广价值、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等,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四)成果复印件。需将“成果重要信息”清晰呈现,能有力证明自己参与创作的相关信息与独特印记,以彰显在该成果创作过程中的角色与贡献,确立自身与成果之间紧密且无可置疑的关联。复印件经学校审验,并经审验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有效,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五)结题成果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论文成果:以论文为成果结题的,论文内容必须围绕课题研究主题。课题负责人至少有一篇为第一作者的、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论文,见刊且中国知网、维普、万方可查。论文必须注明“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字样,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2.研究报告成果:以研究报告作为成果结题的,该研究报告要充分体现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最终结论,要求字数2万字以上,要有政府、企业等相关部门或学校的采用证明,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3.教材、课件及软件成果:以教材或课件为成果结题的,要提交至少一所学校的采用证明,详细说明采用的专业、年级和应用效果等(课件为光盘形式的,需提交详细的课件说明并附课件截图,力求做到课件内容一目了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4.著作为成果:以专、编、译著为成果结题的,要有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公开出版物。

(六)课题结题延期半年不需要备案。结题延期申请最多1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课题变更或延期至少在结题前半年报省高教学会秘书处备案,不能同时进行课题变更和课题结题。课题变更和申请延期均填写“课题延期变更审批表(附件7)”。

(七)立项验收分共为通过、不通过两档,结题验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省高教学会将从课题批准立项的第二年起组织课题结题验收工作,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发结题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须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或立项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申报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涉密课题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申报。

(三)课题研究期间,课题负责人如发生工作调动、健康状况等一些重大变化,须及时通过所在单位向学会秘书处报告。

(四)学会不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

七、联系人

联系人:丁林梅、杨晓明

联系电话:0451-86609028

邮箱:yxm@hlju.edu.cn



附件1:“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课题立项申报书

附件3: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5:课题开题报告

附件6: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7:课题延期变更审批表

黑龙江大学教务处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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