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期初补、缓考考试过程中,有1名学生违反考试纪律。依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拟给予这名学生如下纪律处分,并取消其相应课程的考试成绩。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院名称
处分等级
课程名称
1
20153885
宋瑜
物理学院
留校察看
力学
教务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