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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试违纪通报(2017-21)
作者:     时间:2017-07-04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在2017年7月4日10:20-12:20进行的期末考试过程中,有1名学生违反考试纪律。依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拟给予这名学生如下纪律处分,取消其考试成绩并报送上级考试组织部门。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院名称

处分等级

课程名称

1

20141386

郝迎鑫

法学院

记过

国际私法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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