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11月12日上午进行的高等数学期中考试过程中,有1名学生违反考试纪律。依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拟给予这名学生如下纪律处分,取消其考试成绩并报送上级考试组织部门。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院名称
处分等级
课程名称
1
20171533
付芮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留校察看
高等数学C(Ⅰ)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