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7月13日组织的考试中,有1名学生违反考试纪律。依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拟给予这名学生如下纪律处分,并取消其考试成绩。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院名称
处分等级
课程名称
1
20174642
徐嘉康
法学院
严重警告
法理学Ⅱ
教务处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