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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本科生考试违纪通报(教务发〔2019〕44号)
作者:     时间:2019-06-26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全校同学:

2019625组织考试中,有1名同学携带考试材料参加考试,依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拟给予如下纪律处分,并取消考试成绩。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院名称

考试课程

处分等级

1

20174413

王利娜

电子工程学院

信息论与编码

留校察看

希望广大考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真实的成绩证明自己。

考试监督举报电话:86609463

 

 

教务处

201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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