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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本科生考试违纪通报(教务发〔2019〕57号)
作者:     时间:2019-07-12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全校同学:

2019712组织的考试中,有3名同学违规携带手机或具有存储功能电子手表参加考试,依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拟给予如下纪律处分,并取消考试成绩。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院名称

考试课程

处分等级

1

20181479

曲洪池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宏观经济学

留校察看

2

20175560

潘禹同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宏观经济学

留校察看

3

20157321

李知衡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宏观经济学

记过

希望广大考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真实的成绩证明自己。

考试监督举报电话:86609463

教务处

201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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