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申请荣誉学位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5-06-09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202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激励优秀学生探索真知、不断创新,依据《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授予荣誉学位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可向学术表现突出、学业水平优异的普通本科毕业生授予荣誉学士学位(具体条件请见附件1)。为做好荣誉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5届拟授予学士学位的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荣誉学位申请表》;

2.本人发表的论文(现刊)、获得奖项(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学院递交相关材料,提出申请。

2.学院依据《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授予荣誉学位管理办法》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经教务处复核通过,可颁发《黑龙江大学荣誉学士学位证书》。

四、证书发放

黑龙江大学荣誉学士学位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一同发放。

请各学院在6月11日下班前将《荣誉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荣誉学位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论文、奖项提供复印件,通过成绩排名申请的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成绩与学位管理科(主楼C座308室,联系电话86604300),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电子邮件至1999051@hlju.edu.cn

各学院要严肃、认真地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如有造假、舞弊情形,学校将对申请人、学院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授予荣誉学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3:荣誉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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