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黑龙江大学第十二轮(2020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1-06-24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稿)》(黑大校发[2020]82号),学校开展了第十二轮(2020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工作。经各院(部)自评、教务处资格审查、校督学专家组初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专任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结论即认定为其年度考核结果。

公示期:2021624日—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 邢一非,联系电话: 86608735

 

    附件:黑龙江大学第十二轮(2020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结果



教务处

人事处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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