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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2016-2020年)
2017-03-23 16:58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互联网成为助推世界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引擎,已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互联网+教育”就是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教育的各领域之中,利用“互联网+”思维,重构教育模式,提升教育的创新力和质量,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教育发展新形态。

按照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国家《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根据全省“互联网+”推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育人为本,以教育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优质教育资源和信息化学习环境为基础,以教育模式和学习方式创新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为保障,以“互联网+”思维和现代信息技术更好地支撑教育改革和发展,在加快黑龙江省教育现代化步伐,构建学习型社会和建设人力资源强省进程中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支撑发展与引领创新的重要作用。

(二)总体目标

以“互联网+”思维加快转变教育改革和发展理念,到2020年,全面完成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所提出的教育信息化目标任务,形成与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互联网+教育”结构体系。以4项重点任务和完善4个支撑条件为主线,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的全面覆盖,基本形成人人可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互联网学习环境,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互联网支撑服务体系,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发展的水平显著提升,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充分显现。

搭建先进、高效、便利的教学服务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形成“政府政策支持、企业投资建设、学校持续使用”的建设模式和市场主导、多元共建、开放平等、共建共享的信息化教育资源供给模式。创新推进机制,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方式,用互联网平台思维建设我省教育云平台,为各类应用提供支撑。开展智慧校园建设,将学校物理空间和数字空间有机衔接起来,为师生建立智能开放的教育教学环境,改变师生与学校资源、环境的交互方式,实现以人为本的个性化创新服务。

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按照“政府规范引导,企业竞争提供,学校自主选择”的方式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库,提供支撑个性化教学、培养创新思维能力的碎片化、基件式资源。引进、开发基于网络的中小学示范课程、高校精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室和图书文献等优质资源,采用网络课堂、MOOCS、微课等形式向社会开放,促进教育公平。

以“互联网+”形式支撑教学模式变革。建立教学研究和网络学习空间平台。支撑教师开展网上教研、网上支教、在线备课、布置和批阅作业、在线答疑等教学活动,支撑学生在线自主学习、完成作业、讨论协作等活动,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依托信息技术创设自主、探究、合作学习环境,构建培养创新思维能力的教学模式,培养创新人才。

以“互联网+”思维促进教育管理现代化。完善基于大数据的教育决策主体功能,科学开展教育事业发展监测与评价,为教育战略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提供及时精确的数据信息支撑。实现教育管理的流程再造,创新教育监管模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及时的教育公共信息服务,形成新型政府服务模式,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保障。

构建科学、公平的教育评价体系。建立基于大数据、全过程、全方位的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为科学评价提供支撑,为学校人才的培养、选拔等工作提供科学、全面的参考依据。

(三)工作方针

面向未来,育人为本。面向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目标要求和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努力为每一名学生和学习者提供个性化学习、终身学习的信息化环境和服务。实现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

统筹规划,分类推进。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做好“互联网+教育”的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强化标准建设和推广应用,明确发展重点,坚持分类指导,鼓励形成特色。

应用驱动,共建共享。以人才培养、教育改革和发展需求为导向,开发应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构建绿色健康的信息化学习和教学环境,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开放合作机制。

深度融合,引领创新。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的全面深度融合,以“互联网+”思维引领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的创新,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互联网+基础教育”。“互联网+基础教育”是提高国民信息素养的基石,是“互联网+教育”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以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重点,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实现教学模式、学习方式变革,培养学生二十一世纪核心素养。

1. 完成“宽带网络校校通”工程。

——重点支持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学校信息化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的数字化差距。到2020年,中小学校宽带互联网接入比例、校园网络环境建成比例、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普及率达到100%,农村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小于5M;城镇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小于10M。无线网络覆盖的学校比例达到50%以上。

2. 实施“优质资源班班通”工程。

——基本建成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同步课堂、名师讲堂、名校网络课堂等多种方式,将优质教育资源推送到每一个班级,并结合实际在教学过程中普遍使用。到2020年,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教师达到100%

——建设基础教育资源库。建设能够在多种终端中运行的教育资源和软件工具,开发适合各学段、各学科教师学习的精品课例、数字化虚拟仿真资源和学生自主探究学习资源。结合学科知识体系,征集微课形式的知识点资源、探究性资源、专题资源、网络课堂,用三年时间,实现学科知识点全覆盖。

——逐步在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开设“在线课堂”,实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

3.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工程。

——为各类用户提供个性化、实名制的网络空间服务。支持“学生-教师-家长-学校”的多元互动,提供知识管理、资源共享、互动交流、自主学习、教师研修、教学管理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云服务。到2020年,80%以上农村学校学生、100%的城镇学校学生、90%以上农村学校教师、100%的城镇学校教师建立个人网络学习空间,100%的中小学校建立机构网络学习空间。

——创新教学方式。建设智能化教学环境,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鼓励发展性评价,倡导网络校际协作学习,建立教学新模式,加快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

4.培养学生互联网环境下的学习能力。

——普及和完善信息技术教育。适应信息化和国际化的要求,开展多种方式的信息技术应用活动,创建绿色、安全、文明的应用环境。

——鼓励学生利用互联网主动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提高学习兴趣、质量和效率。

(二)“互联网+职业教育”。“互联网+职业教育”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创新人才的重要支撑,是“互联网+教育”需要着重加强的薄弱环节。

1.实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工程。

——改善一批粮食、蔬菜、畜产品、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县级职教中心、乡镇综合中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育信息化硬件条件,提升国家级和省级涉农中高职示范(骨干)校数字校园工程建设水平。建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涉农职业院校数字校园。2020年,全省职业院校建成能够完全满足教学需要的网络条件下的教学环境。

——加强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建成一批数字化仿真实训示范教室,督促和指导职业院校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创新仿真实训模式、增强实践教学能力、推进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建设100门普惠适用、开放共享的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以及共享型职业教育涉农重点专业教学资源库全力申办国家农村职业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中心,逐步形成数字化、开放型、共享型职业教育资源体系。

2. 建设职业教育数字化终身学习支撑平台。

——围绕国家及全省重点产业发展目标,建设内容丰富、多层次、智能化的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和数字化终身学习支撑平台。

——建立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有效对接的开放性职业教育网络。开发职业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数字化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数字化管理和资源共享,提高教学过程信息化水平。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内容。以信息技术支撑产教结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促进信息技术与专业课程的融合。加强实践教学,促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各行各业人才需求的对接。

3.以互联网技术支撑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

——适应职业教育多样化需求,以互联网技术促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与岗位、教材与技术的深度融合。

——建设好职业院校学生学习管理平台。做好人才需求、就业预警和专业调整等方面的信息收集、整合与分析,增强职业教育适应人才市场需要的针对性与支撑产业发展的吻合度。

——大力发展远程职业教育培训。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学习时空,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广泛开展城乡职业教育远程培训。

——建设社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全国社区教育数字化资源联盟,逐步建立一个能够在全省范围协助政府管理、面向基层社区教育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专业化服务的社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各级各类从业人员提供数字化、综合性专业服务,支撑职业教育面向社会、面向人人。

(三)“互联网+高等教育”。“互联网+高等教育”是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提高质量的有效途径,是“互联网+教育”的创新前沿。要面向信息时代发展需求,加快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创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在高教强省战略中更好发挥高校人才、科技和文化优势。

1.完善创新人才培养资源共享体系。

——课程平台建设。在2020年前,集中建设一批以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为代表的教学资源丰富、教学效果明显的在线开放课程;鼓励支持建设一批彰显学校专业办学特色的慕课课程。构建课程应用与教学服务相融通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体系,展示高水平网上学术报告、讲座、论坛等。推进高校微课、特别是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学科、学位点、研究生导师资源库等建设。推进区域内同类、同层次高校学生通过互联网开展跨校选课、实现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实践平台建设。探索构建科研、教学、实验融合运行的实践育人平台,加快科研能力向优质教育资源转化,并在更广范围内共享。鼓励科研设施转化为教学和实验条件,加强数字化实验、虚拟仿真实验室等建设。

——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开放创新优势,完善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进一步扩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覆盖面,支持创客空间、高校创新创业基地、高校实验室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引导各高校充分整合校内教育资源,普遍设立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习示范基地或众创空间,做合理的空间组织化示范。2015年底前建设省级大学生创业基地300个,2018年前建设1000个,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构建“互联网+”创新创业网络体系。

2.构建科学研究协同创新体系。

——探索“互联网+”协同创新机制。结合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挥互联网优势,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三方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功能,形成新的运行机制。

——建设优质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到2020年,力争高等学校单台套价值在2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和科研基础设施,在不涉密的条件下,加入黑龙江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实现开放共享,向社会开放服务,充分释放高校优质资源服务潜能。

——构建科研协作支撑平台。围绕重大技术需求,汇聚高层次科研人才,在互联网环境下组建跨学科、跨领域、跨地区的协同创新体,开展创新研究。

——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3.增强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

——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学科教育、科普教育、人文教育,推动网络图书文献、学科和人才资源等在互联网上开放,提高公众科学素质与人文素养。探索搭建高校网络虚拟社区,积极进行先进思想与文化的交流和引导。

——开发国际汉语教学和文化宣传类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动网络孔子学院建设,积极传播优秀民族文化,促进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四)“互联网+继续教育”。“互联网+继续教育”是建设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支撑,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必由之路。

1.推进继续教育数字资源建设与共享。

——建立继续教育数字资源建设规范、网络教育课程认证体系和开放共享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建设综合性、区域性、行业性继续教育数字化资源示范中心和示范基地。

——推动各类学校、行业企业、社区教育体系之间继续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建设继续教育优质数字资源库,为全社会各类学习者提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2.加快基于网络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高校网络教育和网络学院发展,创新网络教育教学模式,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

——整合省、市、县、校四级远程教育资源,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多终端的终身教育资源网络。

——建设遍及城乡的一站式、多功能开放学习中心,促进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化,基本形成与学习型社会建设需求相适应的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

3.优化继续教育与终生学习服务。

——开展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学分银行”试点,推动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的建立。

——探索相关信息系统与支撑平台建设与运行模式,建设支持终身学习的继续教育考试与评价、质量监管体系,形成继续教育公共信息管理与服务体系。

——以教育云平台为依托,为全民搭建现代化学习平台,实现资源推送服务,为各类学习者提供个性化学习服务,为办学、管理及相关机构开展继续教育提供服务。

三、支撑条件

(一)提高“互联网+教育”管理水平。“互联网+教育”是推动政府转变教育管理职能、提高效率和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有效途径。

1. 建立省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依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行业标准及全省电子政务建设要求,制定黑龙江省教育管理信息标准,规范数据采集与管理流程,建立黑龙江省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并实现与国家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及全省基础数据库的无缝对接。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信息资源,建立全省统一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事务处理、业务监督、动态监测、评估评价、决策分析、信息公开等教育管理功能。大力推进教育电子政务,提高教育管理效率,优化教育管理与服务流程,支撑教育管理改革与创新。

2. 完善教育管理综合信息服务。深化招生、就业、学生资助、留学、科研、学历、学位与各种资质查询等信息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丰富的公共教育信息。建立覆盖全体学生的电子档案系统,做好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估,并根据需要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支持。2015年,上线试运行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到2018年,基本实现利用大数据平台对教学工作核心指标进行实时监测与分析,实现教学管理、创新学生学业评价、教学质量评价方式、质量监管现代化。

3.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建立电子校务平台,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加强教学、科研、学生事物、财务、后勤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学校管理效率与决策水平,提高学校服务师生的能力和水平,支撑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二)建设“互联网+教育”支撑环境。信息化公共支撑环境包括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黑龙江省教育云服务环境、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与共建共享环境、“互联网+教育”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等,是全省教育机构和相关人员开展各级各类“互联网+教育”应用的基础。

1.完善教育信息化网络系统。充分利用公共网络资源,实现所有学校和教育机构宽带网络接入。根据国家和我省互联网发展战略要求,建成覆盖全省、多种方式接入、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信息化网络系统,逐步推进向下一代互联网过渡,全面提高全省“互联网+教育”整体配置水平。

2.搭建黑龙江省教育云平台。开展全省云服务示范应用,逐步建成统一管理、分布共享、弹性可扩展、信息开放为一体的信息化综合性云服务平台。深入开展云计算技术在教学、教师专业发展、科研、文化和国际交流等领域的示范应用。研究云计算环境下的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和个性化推送服务模式,探索云、端结合的“互联网+教育”应用,研究支持互动教学、个性化学习、技能训练与评估的教育云服务,探索基于教育云平台的课堂教学、课外辅导、教研、数字内容超市服务、校际协作和国际合作的新机制、新模式和新方法,探索建立云时代的教育管理新机制和学习新模式,形成产学研用多方联动机制的“互联网+教育”发展新模式。

3.完善网络安全保障环境。加大教育信息化系统的安全管理力度,加强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提高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和主动防范能力。加强基础设备和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对恶意攻击、非法入侵等行为的预防和应急响应能力,保证基础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采取有效的内容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有害信息传播。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绿色互联网环境的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三)强化“互联网+教育”人才支撑。队伍建设是发展“互联网+教育”的基本保障。造就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信息化师资队伍、专业队伍、管理队伍,为“互联网+教育”提供人才支持。

1.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继续以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重点开展培训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网络教研和网络培训等方式,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到2017年底,完成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新一轮提升培训,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建立教师信息技术主动应用机制,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探索构建师德师风网络评价机制。到2016年底,完成网络评价机制的搭建平台、制定评价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相关培训等工作。从2017年开始,在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网络,面向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推行师德师风评价工作。

2.建设专业化技术支撑队伍。建立建设工作有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设备(系统)有专门部门和专人维护的长效机制。省、市、县(市)、区应组建专业的运行维护队伍,负责对本地学校的信息技术设备的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每所学校应有专人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有专人负责信息技术设备的维护和升级。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持续开展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能力培训。

3.优化信息化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对教育信息化相关学科的支持力度,优化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计划和课程体系。在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中,设置培养和提高师范生教育技术实践能力的相关课程。建立教育信息化实训基地,提高实践能力,鼓励高校信息化相关学科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和学校从事教育信息化工作。

(四)创新“互联网+教育”体制机制科学、规范的体制机制是实现“互联网+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1.创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发挥多方优势,逐步形成政府资助引领性资源的开发和应用推广,购买基础性优质数字教学资源提供公益性服务与市场提供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的资源共享机制;建立数字教育资源评价与审查制度;支持校际间网络课程互选及资源共建共享活动;创建用户按需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机制,形成人人参与建设、不断推陈出新的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局面,最大范围内实现资源的开放共享。

2.建立“互联网+教育”战略研究机制。设立“互联网+教育”科研专项,深入研究解决“互联网+教育”发展领域的重大问题。依托有学科优势的高校设立一批“互联网+教育”战略研究项目,为“互联网+教育”发展提供咨询和参考。

3.建立“互联网+教育”产业发展机制。积极吸引企业参与到“互联网+教育”中来,引导产学研用结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形成一批支持“互联网+教育”健康发展、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营造开放灵活的合作环境,推动校企之间、区域之间、企业之间广泛合作。

4.推动“互联网+教育”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内外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理念,引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和先进技术,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利用互联网手段加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全省地缘优势,鼓励高校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教育”平台,建设一批多层次、高水平的合作项目。

5.建立健全“互联网+教育”管理与服务体系。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确立归口管理部门,明确“互联网+教育”的发展任务、管理职责与工作职能。完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建立与“互联网+教育”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和高效实用的运行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负责统筹规划、部署、指导全省“互联网+教育”工作;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密切协作,共同推动。各级政府是“互联网+教育”工作的责任主体,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是“互联网+教育”的实施主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互联网+教育”管理职能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设立“互联网+教育”主管,在高校和具备一定规模的其他各类学校要明确“互联网+教育”主管部门。全面加强“互联网+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完善技术支持体系,推进相关部门的分工与整合。成立黑龙江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为全省“互联网+教育”工作提供咨询和指导。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以本行动计划为基础,制订本地区“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

(二)完善政策措施

加快“互联网+教育”的制度化建设。加强“互联网+教育”发展政策研究,制定和落实“互联网+教育”优先发展政策,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制定“互联网+教育”优先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协调制定和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和相关教育机构在网络接入等方面的资费优惠政策。

将“互联网+教育”建设及应用成果纳入对政府和学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互联网+教育”工作绩效的专项督导评估,并对督导评估结果实施奖惩。

制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和技术骨干的信息化培训制度,完善教育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协调制定扶持“互联网+教育”产业发展政策,鼓励企业参与“互联网+教育”建设工作,培育“互联网+教育”产业体系,形成良性竞争的“互联网+教育”产业发展环境。

 

(三)做好技术服务

加强“互联网+教育”标准规范制定和应用推广。开展“互联网+教育”标准研制,加快“互联网+教育”标准的认证和应用推广,确保数字教育资源、软硬件资源、教育管理信息资源等各方面内容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建立和完善“互联网+教育”创新支撑体系。整合设立“互联网+教育”研究基地,以多种方式设立“互联网+教育”技术与装备研发、推广项目。

建立“互联网+教育”安全运行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法规、政策,建立信息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制定和实施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管理规范。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强信息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监控,全面实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与等级保护制度、信息安全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加强网络有害行为防范能力和不良信息监管力度,防止暴力色情等有害信息对校园文化的侵害。

 

(四)落实经费投入

按照“政府主导、分级多渠道投入”的原则,切实加大对“互联网+教育”的投入。鼓励多方投入,明确各级政府在“互联网+教育”经费投入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和参与“互联网+教育”建设和服务,形成多渠道筹集“互联网+教育”资金的投入保障机制。

制定“互联网+教育”建设和运行维护保障经费标准,统筹安排经费,建立预算制度和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保证硬件、软件、资源、应用、运行维护、培训等资金支出,不断促进硬件建设和应用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偏远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资金补贴。

加强项目管理和经费监管,加强对“互联网+教育”建设经费的合理运用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实施“互联网+教育”经费投入绩效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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