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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暨本硕连读培养计划的意见
2019-06-28 10:15  

黑龙江大学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暨本硕连读培养计划的意见


基础学科是国家创新发展的源泉、先导和后盾。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是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 2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 8号),现就黑龙江大学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建立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新机制,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前期探索的“一制三化”等有效模式基础上,深化改革探索、合理控制规模、突出交叉融合、创新培养模式、持续提升质量,形成具有黑龙江大学特色的高水平拔尖人才培养体系。同时,通过黑龙江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实施,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地推进学校其他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培养机制创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黑龙江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力争在科学选才鉴才、注重大师引领、改革培养模式、创新学习方式、提升综合素养、促进交叉融合、深化国际合作等人才培养的一系列关键环节,创立新机制,采取新举措,进一步提升基础学科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家国情怀、人文情怀、世界胸怀,追求学术理想、勇攀科学高峰,促进人类文化进步的基础科学领域未来的领军人才。

三、改革任务和重要举措

(一)科学选才鉴才。探索建立科学的遴选与分流机制,选才与鉴才结合,在选拔标准上,从学生的兴趣志向、学科潜力、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在选拔方式上可采取高考招生、二次选拔等多种途径进行遴选,在选拔过程上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科学分流,鼓励通过计划考核培养的优秀学生进入更高层次阶段学习。

(二)注重大师引领。吸引热爱教育、造诣深厚、德才兼备的学术大师、行业精英参与拔尖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导师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为学生配备导师,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生涯规划等方面对学生给予全方位指导。依托导师参与的研究领域,鼓励优秀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为学生攀登学术高峰搭建平台。

(三)改革培养模式。着眼于学生的成长成才,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本硕一体化的拔尖人才培养机制,建立本硕衔接的知识结构、课程体系、培养模式及配套制度体系,推进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和交叉融合。实施“3+1+2”本硕贯通式培养,对入选本计划学生在第三学年末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经与学校签署协议后则确认获得校内本硕连读资格,实行本科-研究生交互式学习,并在本科第四学年提前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学生实行本科与研究生双重管理。

(四)创新学习方式。注重个性化培养,激发学生潜质,给学生提供自主选择空间,实现更有效的学习。开展研究性教学与探究式学习,鼓励学生参与科研项目训练,促进学生自主深度学习、建构知识体系、形成多维能力。探索实施荣誉学位项目,提升学生学习的挑战性,增强优秀学生的荣誉感和学习动力。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创设线上线下、课内课外、虚拟与现实相结合的学习环境和机制,提高学习成效。

(五)提升综合素养。教育引导学生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加强素质教育,重点建设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培养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强化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使学生拥有健全人格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六)促进交叉融合。把促进交叉作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注重学科交叉,构建“重基础、促交叉”的课程体系,组建跨学科教学团队、设立交叉学科研究课题,为拔尖学生参与跨学科学习和研究创造条件。深入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计划,搭建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推动拔尖人才培养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七)深化国际合作。构建国内外双向互动、合作共赢的拔尖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深化与世界高水平大学的战略合作,创建教学合作平台、完善联合培养机制,通过开展联合培养、交换生项目、研修实习、暑期学校、国际学术会议等方式,开拓国际视野,了解学科前沿。吸引国外高水平专家通过讲座、授课、项目指导等方式来校参与拔尖人才培养,让拔尖班学生不出校门就能共享世界高水平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

四、组织实施

(一)实施范围

首批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在优势基础学科范围内进行试点。2019年首批试行的专业为俄语、哲学、汉语言文学和化学,在总结试点成功经验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二)实施方式

1.学校通过项目立项的方式实施本计划。

2.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组织实施。

3.对列入计划的项目,项目所属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条件,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

4.实行首席教授负责制、项目主任制。首席教授负责制订本单位项目的培养方案,组织协调项目实施。项目主任配合首席教授全面负责计划的学生培养和项目管理工作。

(三)实施机制

1.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加强拔尖人才培养的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培养过程、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持续改进拔尖人才培养工作。学校将定期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项目实施效果、经费使用效益等进行评估,加强质量监管,构建动态进出机制。在项目的每个培养周期结束时,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2.完善拔尖人才培养研究机制。围绕拔尖人才培养规律、学生成长跟踪与评价机制、拔尖学生培养模式与体制机制改革、拔尖人才培养成效评价标准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形成一批有质量有分量的理论与实践成果,为拔尖计划深入实施提供参考,推动改革实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1.成立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采取席位制,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副校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拔尖计划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决策、组织与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成立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构成的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咨询、指导、评价作用,负责论证相关专业拔尖计划实施方案、指导人才培养过程、评价计划实施成效。

(二)加强政策保障

1.在学生选拔方面,采取高考单列项目招生或学生入校后二次选拔方式进行,原则上名额控制在20人以内。

2.学校给予每个项目不低于50%的校内本硕连读培养名额,用于实施“3+1+2”模式校内本硕连读培养的学生,在本硕连读培养期间,对优秀的学生可实施硕博连读培养。

3.进入校内本硕连读的学生,在本科四年级提前享受研究生一年级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推免生奖学金5000元待遇。

4.首席教授、项目主任、科研导师享受正常课程以外的特别津贴,以鼓励更多优秀教师投入拔尖人才培养。

(三)加强经费保障

学校对于列入支持计划的每个项目给予专项经费支持,用于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国内外学术交流、学生访学、学生国内外夏令营、科研训练和创新实践、学生产出科研成果、国内外高水平专家交流等工作的开展。


附件:黑龙江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黑龙江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领导小组


组 长: 付宏刚

副组长: 严 明 董玉庭 丁 宏

成  员: 吴华洋 焦方义 李 石 张少杰 陈宝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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