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学生关注>>正文
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1-04-07 13:36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及时了解并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按计划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为迎接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做好准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7日至4月14

二、工作内容

1.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2.检查学生中期检查报告等信息的填写情况;

3.督促指导教师及时审阅学生填报信息;

4.了解并及时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中期检查要求全覆盖重点检查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内容,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改进

1.自检自查,逐级审核。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教学院长”三级审核制度开展自检自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学校将根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对各教学单位中期检查完成情况及发现问题进行通报。

2.强化过程管理,确保质量。各教学单位要督促指导教师及时了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进度,请指导教师主动加强沟通交流,完成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学术不端检测、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及成绩提交等工作。

3.加强题目与格式审查。要确保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终稿题目与管理系统中一致,要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进行逐级审查。如题目确须修改,经指导教师、系主任、主管院长同意后,学生登录管理系统进入选题管理”点击“课题名称修改申请课题修改,指导教师审核通过

4.积极发现问题,持续改进工作。各教学单位要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认真做好质量监控,杜绝抄袭、代做等现象,确保2021届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如期毕业。

                                          教务处  

20214月7

 

打印    收藏
上一条: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情...
下一条:关于4月10-11日哈尔滨市考试中心专业资...
关闭窗口
 
教学要闻
· 【评建11号】关于公布评建办公室地点...
· 【评建10号】关于开展第二轮教学院部...
· 【评建8号】审核评估评建工作9月份任...
· 我校召开审核评估推进暨期末教学工作...
· 外语类专业近五年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展示
· 理工类专业近五年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展示
· 文科类专业近五年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展示
· 以评促建|评建办组织开展教学院部自评...
规章制度
· 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辅修...
· 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本科生专修管理...
· 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
· 黑龙江大学本科生运动员训练和课程考...
· 黑龙江大学学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

总体策划与设计:吴华洋、林靖、田瑜辉、李春源等
系统管理:教务处网络教学科 联系电话:0451-86608133 

版权所有:黑龙江大学教务处 200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