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同学:
在2019年7月12日组织的考试中,有3名同学违规携带手机或具有存储功能电子手表参加考试,依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拟给予如下纪律处分,并取消考试成绩。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学院名称 |
考试课程 |
处分等级 |
1 |
20181479 |
曲洪池 |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宏观经济学 |
留校察看 |
2 |
20175560 |
潘禹同 |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宏观经济学 |
留校察看 |
3 |
20157321 |
李知衡 |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宏观经济学 |
记过 |
希望广大考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真实的成绩证明自己。
考试监督举报电话:86609463
教务处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