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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改立项评选及推荐省级教改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0-08-11 08:39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要求,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学院和教师在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调动我校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的积极性,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改立项评选及推荐省级教改立项工作,本次校级立项评审继续实施项目申报校院两级管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立项分为三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

1.重大及重点项目

(1)重大及重点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20年度黑龙经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 主要是针对学校重点推进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的项目,鼓励跨学科、多学院联合申报,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

(2)为探索疫情防控期间高等教育领域有效应对策略,解决在线教育教学面临的新问题,省教育厅特设置“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疫情专项”),疫情专项项目列为本年度校级重点项目,推荐申报省级重点委托项目。

(3)为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课题(重点项目),优先支持“金牌创业导师”和“优秀创业导师”申报。

(4)为了充分挖掘各类课程思想政治资源,设立课程思政专项课题(一般项目),支持教师充分挖掘各类课程思想政治资源,将课程思政建设主要内容有机融入课程教学,由学校组织专家立项评审、结题答辩暨课程思政专项奖评审。

(5)学校从重大及重点项目中择优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由于教育厅将另行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学校对此类项目不予推荐参与省级教改项目评审。

2.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是由申请人根据所在工作领域或自身研究需要所确定的教学改革和实践类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要求

1. 要求项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与改革特色,项目实施方案要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吸纳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的先进成果,力争在现有教育教学体制基础上有所突破和创新,要有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申报项目要求具备充分的教学改革基础,从立项、实施到结题全过程有必要的保障。

2.项目申报选题及内容应结合本人实际教学工作,选择一些正在实践过程中,具有一定示范作用的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3.凡在我校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满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且近三年无教学事故的均可申报立项。重大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

4.每人只能以主持人身份申报1项,以项目组成员的身份至多参加2项。

5.对于尚有省级、校级教改立项和黑龙江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未结题的申报人,不能以主持人身份申报立项。不能以主持人身份同时申报本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6.每个重大项目成员(含主持人)一般不超过10人,重点项目(含主持人)不超过8人,一般项目(含主持人)不超过5人。

7.教学改革立项申报题目原则上不能与前两期教改工程项目中已立项的课题重复。

8.凡已获准立项的国家、省(部)或相关部门等不同级别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教改工程立项。

9. 经专家组评审认定项目申报内容与拟申报项目级别不符的项目不予降级立项。

三、评审流程

全校教师申报学校重大、重点项目及课程思政专项项目需提交纸质申请书报至学校进行统一评审。非教学单位的教师申报任何级别项目均需统一申报至学校,由学校单独组织专家评审。

学院教师申报一般项目需申报至本学院进行评审立项,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一般应为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自行组织评审。学校依照各学院的具备立项资格人数确定学院的立项限额(见附件2),经学院评审委员会批准立项的项目在学院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存档。

四、时间安排

1.申报重大、重点项目、课程思政项目及非教学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在9月10日下班前提交纸质申请书(附件3,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至教务处(主楼C座304室),学校统一组织评审,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xumiaomiao@hlju.edu.cn

2.各教学单位在9月18日前完成学院自评项目评审工作,并将《黑龙江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文档发送至xumiaomiao@hlju.edu.cn。

秋季学期开学后第二周提交本次立项项目的所有项目的相关纸质材料。

(1) 批准立项项目《黑龙江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

(2) 学院建议立项的一般项目的《黑龙江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汇总表》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

纸质材料均报送至教务处(主楼C座304室),联系人:徐苗苗,电话: 86608480。

五、经费资助额度

学校将对重点项目给予5000元经费资助,一般项目给予2000元经费资助,重大项目经费依据项目研究内容下达,如获批省级教改项目,项目研究经费以省教育厅批准经费额度为准。

 

 

 

 教务处

2020年8月11日

 

附件【附件2:黑龙江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限额一览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0年度黑龙江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黑龙江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黑龙江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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