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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0-05-19 10:39  

各学院:

自我校为抗击“新冠病毒”疫情开展线上教学以来,各相关专业为满足实验教学需求,积极与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服务平台及其他免费共享企业、高校合作,开出了很多优质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基本达到了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实验教学改革,推进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根据专业建设发展需要,认真领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精神立足教育部2020年建设规划(详见附件1),同时放眼2021-2025年,统筹兼顾,提前谋划,积极申报。

2.各学院要参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标准》(附件2)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3)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学科专业优势与特色,深入研究,精准选题。

3.各专业申报建设项目依托课程一般应为必修课程,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能够组建一只富有战斗力的项目团队,每名教师限申报1项,团队成员不得兼报。

4.项目设计应注重原创性,至少满足2个学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申报表应侧重于项目团队与实验教学项目介绍,凸显项目的选题意义与具体实验内容。

5.各学院要提高认识,学院领导要积极参与,要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充分论证,积极培育。学校将组织专家评选立项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给予经费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示范项目

6.请申报学院于2020年6月1日前填写《黑龙江大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4),并发送至hanli@hlju.edu.cn,联系人:韩莉,电话:86608782


教务处

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附件3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正文.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 黑龙江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标准.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含2017-2020年建设规划).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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