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了进一步促进本科生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创业意识,强化专业认知,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开阔学术视野,根据《黑龙江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黑龙江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启动2016-2017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开放基金项目)结项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1.各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开放基金项目的结项评审,组成人员应包括院领导、系或教研室主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等;
2.各学院要制定评审方案,包含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审办法、时间安排等内容,评审前要在院内公布;
3.各学院评审结果要在院内公示,4月27前将评审结果汇总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提交教务处,联系人韩莉。
4.各学院要做好项目成果及材料存档,项目实物成果存放于实验室,同时要做好影像存留,与评审方案、项目申请书、结项书等一同汇编成册,以便日后交流。材料汇编电子文档要与评审结果汇总表一同提交至2004284@hlju.edu.cn邮箱。
希望各学院充分重视,组织学生按时完成研究计划,做好结项评审工作。
教务处
2018年4月13日
附件1.黑龙江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项书
附件2.2016-2017年度黑龙江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
附件3.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汇编存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