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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院借用自习教室安排的通知
2018-03-05 16:13  

各学院:

根据《关于大一新生实行早、晚自习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对各学院各学院自习教室借用安排通知如下:

1、 外语类学院、艺术学院等有专用教室的学院原则上使用本学院教室进行早晚自习活动,尽量不占用公共教室资源;

2、 因全校教室资源紧张,原则上各学院尽量将相同类别班级合班自习,减少教室借用数量;

3、 为了不影响学期初补缓考工作,各学院申请自习教室时第5-6教学周不能申请,其它时间周一至周日晚均可借用;教室借用类型要选“自习”;如借用时间点申请不到教室,可以酌情改变教室容量或变更自习时间;

4、 为了不影响各教学单位在本学期组织的各种考试、调停补课等教学活动,各院部可以利用已经申请的教室组织学生自习,如遇自习教室有调补课、考试、会议活动、学校大型组织活动等情况冲突时,所有自习教室需无条件让出,自习活动暂停。大型考试或活动教室占用情况可通过校园信息门户中校内通知预先查询,如教室已经占用,可事前对自习活动做相应调整;

5、 各学院进行本院各种活动时,可优先使用本院自习教室。

 

                             教务处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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