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学校要求各院(部)要对期初教学秩序进行检查,现就检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5日至3月11日,具体时间参见《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
二、检查内容
1、教师上课情况:检查教师是否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是否有迟到和提前下课现象发生。
2、学生出勤情况:主要检查学生迟到、早退及听课状态(看手机、睡觉、聊天等),对学生缺勤较多的课程要查明原因。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学秩序检查组织,负责全校的教学秩序检查工作;各院(部)在开学前也要成立以院(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教学秩序检查组,负责本院(部)的教学秩序检查工作。
四、要求
1、学校教学检查组对全校期初教学安排和教学秩序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各院(部)开展教学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沟通,以便尽快解决;每天的检查情况要详细记录在《检查记录表》上,并于第二天上班后报教务科。
2、各院(部)负责本单位的教学任务落实、教学调度、教师备课和教学秩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和自行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沟通。
教务处教务科电话:86609554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