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学校近日组织专家对我校2015年立项在研校级教改项目进行了结题审核工作。根据《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和教学成果奖励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对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材料的项目,按自动撤销立项处理。对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可使用项目的全部经费,经费使用须知详见附件2。
本次应结题项目72项,其中36项结题,13项延期,拟撤销23项。(见附件1)
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24日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主楼C座304室)领取结题证书及结题材料,联系人徐苗苗,联系电话86608480。
附件1: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结果一览表
附件2: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使用须知
附件3:黑龙江大学教学建设经费使用审批表
附件4:黑龙江大学异地参会及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审批单
附件5:图书入库单
教务处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