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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7-06-12 10:31  

各学院: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在即,为进一步提高命题质量,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进行,现将考试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命题质量

1.加强命题管理,提高命题质量。严格执行《黑龙江大学本科考试命题评卷及试卷管理规定》,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2.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命题方式及内容。命题要在题型结构、开闭卷题型设计、重复率、对教学大纲覆盖面、难易程度等方面注重其合理性。

二、加强考务管理

1.各学院要成立以主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院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加强试卷安全管理。检查签字的试卷由主考教师在考前送交印刷,并于考试前(当天)亲自领取送至考场,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保证试卷安全。

3.召开考务人员培训会,做到考试工作全员参与。要求监考教师认真履行职责,不允许研究生及其他人员代替监考,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构成教学事故的,将严格按照《黑龙江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条例》执行。

4.除校级巡考外,各院(部)要组织包括学生管理人员在内的4-5人院级巡考队伍,对本单位学院考试工作及监考人员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监督。

三、严肃考风考纪

1.各学院在考前召开学生动员大会,加大考风考纪宣传力度,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2.本学期对利用微信等互联网工具进行团伙作弊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规范阅卷分析

1.加强试卷评阅过程的监管力度,保证阅卷的公平、公正。学校将对不严格按照标准评阅试卷、违规涂改卷面分值、徇私舞弊提供虚假成绩等行为予以坚决查处。

2.保证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工作按时完成。教师务必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教务处提交延期申请。

3.做好成绩及试卷分析工作。考试结束后要对试题内容对教学大纲覆盖情况、题型选择合理性,试题与往轮考试的重复情况进行总结;要对教学目的达成情况、成绩分布是否合理、是否呈正态分布、试题难易度和题量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分析,并针对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4.学生如对某门课程的成绩有疑问,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可到课程所在学院申请复查试卷。请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五、时间安排

1. 6月14日,各学院完成期末考试地点安排及报送监考教师工作。

2. 6月15-18日,教务处自动安排监考教师(学院互换监考)。

3. 6月19-21,各学院进行监考微调,提交考试任务。

4. 6月23日,监考教师查询考试任务。

教务处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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