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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课教师在校园应用门户中试用消考录入功能的通知
2017-05-23 14:48  

承担本科课程的任课教师:

根据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组织,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通知》精神,便于任课教师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理顺教学工作环节,学校正式启用了消考在线录入功能。任课教师可以在考试前登录校园应用门户的师生服务,完成消考录入工作,学生在查询考试信息时会提示已被消考,避免已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参加考试。

依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缺课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请任课教师参照附件执行。

如有疑问,请致电教务处教务科(86609463)进行咨询。

附件  “消考”功能使用说明

 

教务处

2017年5月23日

附件【附件:消考功能使用说明.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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