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教师关注>>正文
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改立项评选及推荐省级教改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7-04-20 16:2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我校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的积极性,本次校级立项评审继续实施项目申报校院两级管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7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评审

(一)申报范围

本次立项分为三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重大项目主要是针对学校重点推进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的项目,由学校择优委托,专家可根据项目实际,为重大项目设立子项目,并指定项目总负责人及子项目负责人。重点项目是具有一定创新性、受益面较大并具有一定推广应用价值的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是由申请人根据所在工作领域或自身研究需要所确定的教学改革和实践类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流程

全校教工如申报学校重点项目需报至学校进行统一评审。教学单位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如申报一般项目需申报至本学院进行评审。非教学单位的管理人员申报任何级别项目均需统一申报至学校,由学校单独组织专家评审。

(三)评审流程

学校将按照重大及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分级分期进行项目评审,采取校院两级评审的方式进行。

1.教学单位

(1)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由项目申请人在黑龙江大学教改项目管理系统上填报,学院初审后由系统管理员统一上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教改项目评选。

(2)一般项目

申报一般项目的申请人自行申报到所在学院,无需在系统申报,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一般应为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自行组织评审。学校依照各学院的具备立项资格人数确定学院的立项限额(见附件1),经学院评审委员会批准立项的项目在学院公示后需报教务处备案存档,并由申请人在系统上报。

2.非教学单位

非教学单位的申报人均由校级系统管理员(教务处徐苗苗)为其分配用户名和密码,项目主持人自行进行网络申报,联系电话86608480。

(四)申报要求

1. 要求项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与改革特色,项目实施方案要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吸纳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的先进成果,力争在现有教育教学体制基础上有所突破和创新,要有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申报项目要求具备充分的教学改革基础,从立项、实施到结题全过程有必要的保障。

2.项目申报选题及内容应结合本人实际教学工作,选择一些正在实践过程中,具有一定示范作用的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3.凡在我校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实验工程技术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满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且近三年无教学事故的均可申报立项。

4.每人只能以主持人身份申报1项,以项目组成员的身份至多参加2项。

5.对于尚有省级、校级教改立项和黑龙江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未结题的申报人,不能以主持人身份申报立项。

6.每个重大项目成员(含主持人)一般不超过10人,重点项目(含主持人)不超过8人,一般项目(含主持人)不超过5人。

7.教学改革立项申报题目原则上不能与前两期教改工程项目中已立项的课题重复。

8.凡已获准立项的国家、省(部)或相关部门等不同级别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教改工程立项。

(五)经费资助额度

学校将对一般项目给予2000元经费资助,重大项目经费依据项目研究内容下达,重点项目给予5000元经费资助,如获批省级教改项目,项目研究经费以省教育厅批准经费额度为准。

(六)时间安排

1.教改项目网络申报系统现已开放,全校教师可随时登陆进行网络申报,2017年4月20日-2017年5月5日申报人填写《黑龙江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并联系学院系统管理员分配系统用户名及密码,在黑龙江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上填报及提交项目申请书,系统网址为http://210.46.97.102/hd/user_login.asp。已分配过用户名的申报人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未使用过该系统的项目主持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由院级管理员为其分配(见附件3)。

2.各教学单位在5月19日前完成学院自评项目评审工作,请各单位教改项目系统管理员于5月30日前提交本次立项项目的所有项目的相关材料。

(1) 批准立项项目《黑龙江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

(2) 学院建议立项的一般项目的《 2017年黑龙江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4),电子文档发送至xumiaomiao@hlju.edu.cn。

(3) 纸质材料均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主楼C座304室),联系人:徐苗苗,电话:86608480。

(4) 学院建议立项的一般项目申请书由项目申请人在6月1日-6月15日期间在黑龙江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上提交。

二、推荐省级教改立项工作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结题的通知(黑教高函[2017]127号)》文件精神,学校拟从2017年度校级教改项目中的重大、重点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由于教育厅将另行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学校对此类项目不予推荐参与省级教改项目评审。

2.学校推荐申报省教改工程项目的主持人在学校评审结果公示后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5),于5月26日前提交纸质文档一式两份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主楼C座304室)。

特此通知。

附件1: 黑龙江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限额一览表

附件2:黑龙江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

附件3:黑龙江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院级管理员信息表

附件4: 2017年黑龙江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汇总表

附件5: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

 黑龙江大学教务处

2017年4月20日

附件【附件4-2017年黑龙江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黑龙江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院级管理员信息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5-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黑龙江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黑龙江大学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限额一览表.xls已下载
打印    收藏
上一条: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情...
下一条:关于征集黑龙江省录用公务员笔试监考人...
关闭窗口
 
教学要闻
· 【评建11号】关于公布评建办公室地点...
· 【评建10号】关于开展第二轮教学院部...
· 【评建8号】审核评估评建工作9月份任...
· 我校召开审核评估推进暨期末教学工作...
· 外语类专业近五年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展示
· 理工类专业近五年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展示
· 文科类专业近五年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展示
· 以评促建|评建办组织开展教学院部自评...
规章制度
· 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辅修...
· 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本科生专修管理...
· 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
· 黑龙江大学本科生运动员训练和课程考...
· 黑龙江大学学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

总体策划与设计:吴华洋、林靖、田瑜辉、李春源等
系统管理:教务处网络教学科 联系电话:0451-86608133 

版权所有:黑龙江大学教务处 200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