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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的通知
2022-04-27 09:31 刘一喆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2012〕第34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要求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指导学生科学引用文献资料,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继续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工作。

一、检测范围及内容

检测对象:我校2022届毕业生所有参加本科毕业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均需进行检测。

检测内容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绪论(引言)、正文、结论(结语)、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

论文文件命名格式:论文题目-学号-学生姓名。

二、检测流程

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按照初稿检测、答辩稿检测、最终稿检测各一次的方式进行。

1.论文稿检测: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提交论文初稿,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检测。指导教师应及时指导、督促学生根据检测报告修改论文。

2.论文答辩稿检测:指导教师对审核通过的论文进行批量检测,检测结果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论文检测不通过不能进行答辩。检测结果(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答辩前院内公示三天。

3.论文最终稿检测:答辩后学生根据答辩小组意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答辩后一周内学生将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学院管理员进行批量检测,最终稿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将取消其毕业论文成绩,学生须重新撰写,延期一年答辩,同时追究指导教师指导责任和学院领导责任。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学校毕业工作总体安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设置合格、限期整改、延期答辩三级检测标准,文科、管理类专业原则上复制比不得超过30%。复制比≤50%的限期一周整改,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由学院统一复检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复制比超过50%的应延期答辩理工科专业可根据实际参照以上原则制定详细标准。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应组成五人以上的专家组,对检测不合格或未按学院规定时间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进行延期答辩认定,并处理学生申诉、举报等问题。学院须在答辩前将延期答辩名单和处理意见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延期答辩的学生,限期一个月进行整改,再次复检合格后方可参加延期答辩。

答辩结束后成绩由学院录入至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学术不端检测报告由各学院自行下载打印、存档。学校教务处负责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及答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联系人:刘一喆,邮箱:2018066@hlju.edu.cn,监督举报电话:8660462686608782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黑龙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系统操作视频



教务处   

2022年4月27


附件【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黑龙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操作系统视频.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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